《淘氣包馬小跳》擁有詼諧幽默的特色,通過描寫一群調皮孩子的快樂生活以及他們和家長、老師、同學的好玩故事,映射當代兒童的現實生活和內心動態,倡導理解、溝通,主張鼓勵孩子建立健康、積極的生活態度和行為方式。另外,馬小跳同名歌曲由著名歌手胡靈演唱。
北京信合精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稱涉案作品是自己根據楊某同名系列故事書《淘氣包馬小跳》委托他人所創作的,是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后來為了出版該作品而與安徽少年兒童出版社簽署了《圖書出版合同書》并陸續出版了涉案作品。
此后,北京信合精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稱與安徽少年兒童出版及楊某共同簽署了《解除協議》,但發現安徽少年兒童出版依然繼續發行該作品。北京信合精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認為上述行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便將安徽少年兒童出版社、時代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關村圖書大廈有限公司、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定,北京信合精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為涉案作品著作權人無誤,楊某并非涉案作品著作權人,安徽少年兒童出版社、時代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在楊某授權下出版發行涉案作品的行為侵犯了涉案作品的著作權,而中關村圖書大廈已提供圖書合法來源證明,不應承擔責任。
綜上,法院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安徽少年兒童出版社、時代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楊某連帶賠償北京信合精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1100萬元及合理開支317083元。
對于《淘氣包馬小跳》侵權案審結,獲賠1100余萬元,看完這篇文章你是否已經有所答案了,如果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可點在線咨詢一對一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