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方便、快捷地獲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編制本指南。
(一)公開范圍
1.組織機構。包括領導簡介、機構職能等。
2.部門文件。包括秦人社、秦人社辦等公文,公示、公告等。
3.工作動態。
4.財政預決算。
5.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二)公開形式
1.市人社局門戶網站(網址www.qhdrsj.gov.cn)。公眾可隨時檢索、查閱。
2.市人社局新媒體平臺。微信公眾號:秦皇島人社12333;微博:秦皇島人社在線(https://weibo.com/u/3738389261)。
3.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秦皇島市檔案館、圖書館均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公眾可到以上地點查閱主動公開的文件。 市檔案館地址:海陽路260號 ;市圖書館地址:秦皇東大街80號。
(三)公開時限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將在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公開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市人社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市人社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將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一般不承擔為申請人匯總、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機關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搜集信息的義務。
(一)受理申請機構。秦皇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訊地址:秦皇島市海港區建設大街366號,聯系電話/傳真:0335-3262666,郵政編碼:066000。
(二)申請。申請人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填寫《秦皇島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式樣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申請人申請與個人相關的政府信息時,應出示或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和有關證明材料。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應在適當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三)申請的處理。本機關在收到申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將進行登記,并在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以下情形予以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并做好解釋工作。
4.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公開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夠作區分處理的,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應當說明理由。
6.本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以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7.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在合理期間內作出更改、補充,申請人逾期未更改、補充的,視為放棄申請。
8.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向本機關申請公開同一政府信息,已經作出答復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
9.需延期答復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文字來源于:秦皇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www.qh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