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便利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時了解適用稅費優惠政策,助力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降低經營成本、緩解融資難題,國家稅務總局編制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稅費優惠政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從減負擔、促融資、助創業三個方面,梳理形成了涵蓋27項針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內容。
首先,我們要認識什么是小微企業,小微企業的定義是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下面就看下減免稅費負擔的具體內容。
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稅費負擔
《指引》梳理了包括減免增值稅、所得稅、“六稅兩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8項優惠政策。具體包括: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階段性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地方“六稅兩費”;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不超過100萬元部分個人所得稅減半征收;符合條件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符合條件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
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推動普惠金融發展
《指引》梳理了針對金融機構、金融企業與小額貸款公司等11項減免稅優惠政策。具體包括:金融機構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減計收入;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金融企業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金融企業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稅前扣除;小額貸款公司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小額貸款公司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減計收入;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為農戶及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及再擔保業務免征增值稅;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有關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賬簿印花稅減免。
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享受重點群體創業稅收優惠
《指引》梳理了針對退役士兵、轉業干部、隨軍家屬及殘疾人等重點群體的8項減免稅優惠政策。具體包括:重點群體創業稅費扣減;退役士兵創業稅費扣減;隨軍家屬創業免征增值稅;隨軍家屬創業免征個人所得稅;軍隊轉業干部創業免征增值稅;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免征個人所得稅;殘疾人創業免征增值稅;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增值稅即征即退。
附:小微企業的行業劃分
(一)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二)工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建筑業營業收入8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四)批發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五)零售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六)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七)倉儲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八)郵政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九)住宿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餐飲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一)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二)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三)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2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四)物業管理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五)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8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