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對企業的高度認可,國家會對企業優惠政策及其他方面的政策有很多幫助。但許多企業認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成功后就可以不用擔心了,其實這是完全不正確的想法!若企業沒有認真維護,那么千辛萬苦才申報成功的高企資格很有可能被撤銷。今天小編梳理了七大解讀高企成功后還需要注意的事項,我們企業要有防患于未然的操作。
解讀一:高新技術企業稅收資格認定
享有稅收優惠政策自認定當年起,企業可憑"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其復印件,到主管稅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滿期當年內,在成功再次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度匯算清繳前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照規定補繳稅款.因而企業獲得高新資格后應當盡早到主管稅務部門備案,以防錯過稅收優惠政策資格。
解讀二:高新技術企業統計年報
填報年度報表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其資格有效期內要每一年5月底前成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報上個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在同一個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2年未按照規定時限上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認定機構撤銷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網"上公告。
解讀三:高新技術企業更名
企業如在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有效期內出現企業名字變動的,需要在高新技術企業管理工作網上開展更名并到有關部門遞交相對應的更名資料。
解讀四:高新技術企業報告重大變化
高新技術企業出現名稱變動或與認定條件相關的重大變化(如公司分立、合并、重組及其經營業務產生變化等),應在出現之日起3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遞交《高新技術企業名字變更申請表》,并將打印出的《高新技術企業名字變更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材料報認定機構,由認定機構負責審核企業是不是仍滿足高新技術企業條件。
企業僅出現名稱變動,不涉及到重大變化;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在本地區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認定機構再次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解讀五:進一步加強企業經營管理
成功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授予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3年。3年后,企業需依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要求再次參加認定。
因此 ,企業要繼續加強研發管理,注意企業知識產權、研究開發活動、主營業務、成果轉化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等方面的情況變化,注意高企年報、R&D投入統計、工商年報、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工業統計的關鍵數據的一致性,為3年后的再次認定打好基礎。
解讀六:跨區整體搬遷
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須向遷入地認定機構遞交有效期限內《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遷入地工商等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完成遷入的相關證明文件。
完成整體遷移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和《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繼續有效,編號與有效期限不改變。由遷入地認定機構給企業出示證明文件,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整體遷移通常是指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29條所述情形。
解讀七:會造成失去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行為
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4則第15條要求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撤銷其資格:
1、在申請認定環節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2、有偷、騙稅等行為的;
3、出現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
4、有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
對被撤銷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由認定機構通知稅務機關按《稅收征管法》及相關要求,追繳其自出現以上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不論哪種原因被撤銷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當年不可再次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